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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2年12月19日 00:00 运动训练学院办公室 点击:[]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试行)》,为做好我院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从入学年计算满一年后方可申报。基本条件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满足以下任何1条均可申报。

 (1)学习成绩优异,要求平均分85分以上,单科成绩80分以上,不能有补考(因公缓考除外)。在学期间所有修过课程成绩平均分应排名在前三分之一,按各专业排名(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全日制专业学位)。

(2)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在校期间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且学位论文围绕课题研究内容进行选题者;或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单位为沈阳体育学院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以上与学位论文高度相关的学术论者;或代表学院在国内、国际高水平学术会议上进行大会报告者;或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获得院级以上奖励者。

3)省部级奖励署名获奖人(政府类)。

4)品学兼优,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者。

5)在学期间参加世界三大赛并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或参加全国比赛并获得前6名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或参加省级比赛并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

6)在学期间获得国际级裁判员称号者。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共评选17人,按比例分配,其中体育教育训练学   6人,体育人文社会学  3  人,运动人体科学  1 人,民族传统体育学 1  人,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 6 人。

三、评审组织

1.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任组长,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部、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指定研究生部统一保存本院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院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等。

2.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管领导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研究生部主要党政领导、有关院(系)相关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学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的)等组成。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组织、初步评审、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

  1.名额分配(1218日前)。学校根据国家分配名额按参评人数进行分配(见附件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

2.个人申请(12191220)。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由其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人签字)(见附件2)和《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个人科研成果及获奖登记表》(见附件3),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20份及原件,并向研究生部办公室提出申请。请务必在122016:30前交到研究生部办公室李依巍老师处,同时将《申报审批表》电子版、优秀事迹说明发到指定的电子信箱sytyyjsb@163.com。不按要求申报者视为放弃,后果自负。

3.初评(1221-22日)。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资格审查,推荐参加公开答辩的研究生,答辩的学生数不应低于国家奖学金名额的120%(按比例计算推荐22人参加答辩)。

4.学院评审(1224)。由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终审,无记名投票确定评审结果。申请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须使用PPT进行现场汇报,时间不超过3分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汇报PPT须于12月21日前发送至sytyyjsb@163.com,或优盘送到办公室。

5.公示(1224-28日)。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部将相关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4)汇总上交到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申诉处理(公示期内)。如果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裁决。

   7.表彰奖励。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按标准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具体时间按国家批复时间。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我院领导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工作。

今年是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的第一年,奖学金额度较大,学生关注程度高,要认真组织评审工作,进一步明确奖励导向,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创新工作形式,规范评审程序,按照民主程序进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确保充分发挥激励作用,确保形成正确的发展导向。杜绝弄虚作假。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见附件5)制定评审细则,向我院研究生公布,同时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备案。

3.参评科研成果必须是以沈阳体育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且是在学期间已正式发表的。对申请人科研成果材料严格把关,申请者提交原件,确保成果真实有效。

  4.我院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获奖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

5. 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每名研究生在学期间,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因为有两次(及以上)申请的可能,所以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申报材料,硕士生须保留3年。

  

联 系 人:研究生部办公室   李依巍  联系电话:89166572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2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

  4.沈阳体育学院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5.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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