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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训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方案

2019年03月15日 17:24  点击:[]


运动训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

评审工作方案

运训字〔2019〕20号

 

根据《沈阳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能够更好地开展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运动训练学院按照学校大创项目申报工作计划,开展自评工作。为做好评审工作,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如下:

一、开展项目评审时间

每年3月份对新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开展集中评审。

二、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成立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评审组,人员名单和具体分工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

主 任:于树祥 尤 兵

副主任:于泉海  张麟寰 庞宏娜

秘 书:刘诗辉

主要任务:组织领导,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

(二)办公室

      主  任:周 超

成  员:院团委学生会大创中心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发布通知;齐收材料和报送;评审材料的分值统计。

(三)评审组

      组  长:张麟寰(兼)

成 员:根据候选项目(团队)情况,评审委员会设3-5个专家评审组,评审组专家成员由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进行选调,每组专家为3人,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对所负责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评分。

主要任务:依据评审标准,对项目申报进行评审、打分。

三、评审程序

(一)申报材料(申报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按具体工作安排要求上传大创评审办指定的邮箱。

(二)专家在大创评审办公室安排下进行分组。

(三)材料进行匿名处理后,按照类别和数量进行分组,专家进行评审、打分。

(四)大创办公室人员对分值进行计算并排序。

(五)结果报请运动训练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六)在学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内,如对结果有异议上报评审办公室,办公室核实情况后上报创新创业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议。

(七)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要求进行上报。

四、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评审组专家根据《运动训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评审标准》对创新和创业项目进行分别打分,满分120分,作品得分为组内三名专家评分计算平均分,所有作品按照平均分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

五、评审费用

专家的评审费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制定,发放按照学院财务手续进行。

未尽事宜由运动训练学院创新创业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创新训练项目立项申报评审标准》

附件二:《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申报评审标准》

                                          

运动训练学院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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