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2]89号)文件,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可以推荐20项,为保证项目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校内遴选工作。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主持人可参照立项指南,结合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自行命题组织申报;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2.项目申报主持人必须是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其中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处级(含)以上职务。要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为扩大项目参与面,发挥团队作用,每个项目都应组成结构合理的项目组,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
4.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
5.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本科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限同时参与2项省级本科教改项目。
6.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研究项目,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一个主持学校及一位项目申报主持人。鼓励高校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项目研究。
二、申报时间
2012年5月21日前,以各院(系、部)为单位,将推荐文一式一份、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交到教务处教学教材科。
开展教改项目立项工作,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附件:
1.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201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3.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下载方式:办公自动化-文档管理-教务专用)
教务处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