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不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沈体院办字〔2012〕7号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学院规定,“五一”劳动节之后应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调整午休及下班时间,但鉴于目前“一环”修路,班车行程耗时较长,经研究决定,暂不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待交通情况恢复正常后,再另行调整。
请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迟到和早退现象;请运输服务中心加强班车管理,按位停放,按时发车,杜绝班车线路上职工在非站点上下班车现象。
党政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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